截至8月20日,中俄联手敲打日本这事已经过去整整一天了,热度不但没降反而越烧越旺。 8月17日俄罗斯外长说了句让日本难受的话,说日本从一开始就被《联合国宪章》认定为“敌国”,希望日本好好把宪章读一读,特别是第107条那个“敌国条款”。 话音刚落,8月19日中方发言人在例行记者会上直接跟上,说赞同俄方外长的有关表态,两个大国,前后脚,口径一致,日本这些年一直想删掉的东西,偏偏在东京审判开庭80周年这个节骨眼上被同时翻了出来。 说到底,81年前的条款到底写了什么能让日本这么坐不住?这回两边同时亮明态度,日本接下来又会面对什么局面? 专门盯日本 “敌国条款”是《联合国宪章》里专门针对二战战败国的一组规定: 主要包括第53条、第77条和第107条,核心意思一句话就能说明白:日本、德国这些战败国要是哪天又有对外动武的苗头,五个常任理事国不用等安理会开会批准,可以直接动手。 日本1956年加入联合国的时候,签字画押承认了宪章的全部内容,这条“敌国条款”当然也在里头,后来日本越看越觉得碍眼,想删掉,前前后后折腾了好几次,但始终没能如愿,宪章原文一个字都没动过。 我个人视角来看,这里有个特别朴素的道理,一个人当初答应的事,不能因为过了几十年就说那不算数了,日本想删“敌国条款”,理由是自己已经是联合国正式会员国了,再留着针对战败国的条款不合理。 但你加入的时候自己承认了全部条款,现在反过来说这条不合理,这本身就说不通,说到底不是谁强谁弱的问题,就是白纸黑字摆在那儿的事。 80周年很关键 8月19日的记者会上,中方发言人特别提到今年是东京审判开庭80周年,东京审判是1946年开的庭,跟德国的纽伦堡审判一样,都是二战后国际秩序的法律基石。 那场审判把日本军国主义的账一笔一笔算清楚了,判决书里写得明明白白,发言人还点了另外几份文件的名:《开罗宣言》《波茨坦公告》《日本投降书》,这些都有国际法效力,写明了日本作为战败国该承担什么义务。 我觉得这里面有个常情常理的问题,东京审判的判决到今天80年了,但它依然是有效的法律文件。 就像法院判了一个案子,过了80年你说不认这个判决了,那肯定不行,法律的意义就在于它得稳得住,如果什么都能随着时间推移重新翻案,那法律本身就没意义了。 在我个人视角来看,选在东京审判80周年这个节骨眼上重申“敌国条款”,时机挑得太准了,有些事情就得时不时提醒一下。 人容易忘,国家更容易忘,这时候有人出来说一句“还记着呢”,本身就是一种必要的提醒。 日本在动什么 关于这件事,我觉得得把几个时间点串起来看,8月4日,日本公布了2026年版《防卫白皮书》,有日本问题专家分析说,这版白皮书跟日本现任政府上台以来推行的扩军政策高度契合。 比如说,今年6月日本推动国会通过法案,把航空自卫队改成“航空宇宙自卫队”,太空正式纳入作战领域,还修改了相关规定,允许杀伤性武器出口。 2026年3月日本还在熊本县部署了射程约1000公里的新型陆基反舰导弹,这个射程远远超出本土防御的需要。 8月19日中方发言人在记者会上说,日本现政府对历史罪过避而不谈,还想方设法美化洗白,企图抛弃和平主义、突破宪法限制、加速“再军事化”,这话说得够直接了。 虽然日本在军事上搞的这些调整,表面上看都是自己的事,但是放到“敌国条款”这个框架里看,性质就不一样了。 “敌国条款”明明白白写着,战败国如果有再次实施侵略政策的步骤,就可以触发条款,日本把自卫队改成太空军,部署上千公里射程的导弹,这些东西在别人看来就是“步骤”。 法理上躲不开 说到底,日本往前迈一步,中俄就把约束日本的那条规定拿出来亮一亮,这不是谁对谁错,就是一个“你动一下,我提醒一下”的动态平衡。 “敌国条款”有个特别厉害的地方:五常不经过安理会授权就能动手,我觉得这个设定背后有个很朴素的想法,安理会那套程序走下来,磋商、投票、决议,时间可能拖得很长。 但是战败国再次发动侵略的情况,可能等不起这个流程,所以宪章专门留了这么一条“快捷通道”,就像生活中遇到紧急事,你不能说“等我开个会研究一下再动手”,该出手时就得出手。 而且从法理上讲,《联合国宪章》的层级比国与国之间的双边协议要高,中俄一个在北边盯着南千岛群岛的争议,一个在南边关注台海和钓鱼岛的动静。 两个常任理事国,一南一北,我觉得这种地理上的分布本身就意味着,如果真有什么事,日本会同时面临两个方向的关注。 对于整件事,我有几个比较深的感触,一个是,法律和承诺的保质期往往比我们想象的要长得多,日本加入联合国的时候签了字,那这些条款对它就一直有约束力,签了字的合同过了多少年都有效。 再一个是,时机这个东西确实很关键,选在东京审判80周年的时候重申“敌国条款”,有些事情就得借助特定的时间节点来重新强调,就像我们生活中也有这种时候,某个纪念日到了,大家自然而然会想起一些原本可